关于清远市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及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20号),现将清远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及考后资格复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复查
如果您对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在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期间,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复查”模块,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成绩复查申请。清远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通过该平台向您提供所复查科目的详细分值。
二、考后资格复核
# 1. 复核对象
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包括《财务管理》科目免考的考生)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未参加或未通过复核的考生将无法获得资格证书。
# 2. 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了需满足粤财会〔2023〕1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拥有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拥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并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拥有硕士学位,并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拥有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在2024年7月2日前取得。相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期间的兼职工作不视为正式会计工作,其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和。
# 3. 时间和方式
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考生需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 4. 复核材料清单
1. 考生报名信息表。
2. 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3. 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提交复核申请,并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清远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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