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了一则公告,明确了有关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流程。该公告从以下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
一、证书办理分工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央直属、区直驻邕单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局则负责核发本市、县市、区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证书申领对象
申领对象为在广西考区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并按时提交且通过考后审核,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证书申领流程
申领证书时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领取证书也可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需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办理。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
以上是广西财政厅有关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详细规定。对于具备相关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办理,确保证书的及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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