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考区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及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20号)的规定,现将清远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复查
如考生对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存有疑问,可在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期间,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复查”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成绩复查申请。清远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规定通过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复查科目的详细分值。
二、考后资格复核
# (一)复核对象
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包括《财务管理》科目免考)的考生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未能按时参加或未通过复核的考生将无法获得资格证书。
# (二)复核条件
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需符合粤财会﹝2023﹞17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应在2024年7月2日前取得。所述会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和。
# (三)时间和方式
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考生需登录信息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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