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一份关于领取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2023年中级会计证书的集中领取日期:从2024年1月19日至2月29日。这份官方通知包含了以下内容:
一、领取方式:
1. 现场领取:考生可以亲自前往领取证书,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2. 代领: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人需携带考生和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 邮寄领取:考生可在线申请证书邮寄,具体操作详见通知中的链接。
二、领取时间:
1. 集中领取日期:从2024年1月19日至2月29日;
2. 日常领取日期:如有考生未能在规定日期内领取证书,可于2024年3月份及以后联系报名点财政局预约领取;
3.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证书保管:
1. 未按时领取证书的考生,证书将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
2. 若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将依照相关规定逐级提报回收并销毁;
3. 已销毁的证书,如考生提出证书补发申请,相关流程将按要求办理。
此外,通知还提醒考生,目前会计证书电子证照尚未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考生需要及时领取纸质证书,以免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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