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2025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指南及注意事项详解
202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查验信息已正式开放,考生可前往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相关查询。本文将从证书领取方式、继续教育要求以及违规处理等多个角度进行详细解析。
## 一、证书领取方式详解
广东省提供两种证书领取方式:现场领取与邮寄服务。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1. 现场领取流程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则需同时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以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2. 邮寄申请步骤
选择邮寄的考生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使用“粤省事”账号登录后,依次选择“证书邮寄申请”、“考试机构邮寄”,进入系统后选择相应考试项目,并填写准确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交申请即可。邮寄顺序将依据申请时间先后安排。
## 二、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六条要求:
- 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自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
- 未取得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自从业第二年开始接受继续教育;
- 所有相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
尚未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交信息采集申请,并按规定时间参与继续教育。
## 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如考生存在以下行为:
-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一经查实,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其证书或成绩无效,并对其做出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作废的处理,同时将其行为记录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
## 四、证书销毁政策提醒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号)文件精神,旧版证书将在一定周期内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请广大持证人员关注官方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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