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级经济师考试要求考生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相应专业的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根据《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作为经济管理实务人员和经济咨询研究人员,都必须取得《高级经济实务》考试的有效合格成绩。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为5年。全国统一的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即60分。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过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
所有考前报考流程中的设置或操作,并非最终的报考资格认定。对于所有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需要完成以下后续工作:
1. 对于采用“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考生,合格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公示在网上。期间,如有反映情况,将由各考区的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组织核查。如果核查证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将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采用“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考生,以及学历等证书无法通过网上核查,或存在其他疑点情况的考生,需要进行现场考后核查。具体的核查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和要求将由各考区的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另行通知。如果相关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将按照核查逾期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在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后,合格的考生将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考生可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它与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合格证书”栏目进行公告,相关考生可以在该网站上申请邮寄纸质成绩合格证明,邮费到付。如果纸质成绩合格证明丢失、损坏或逾期不领取,将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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