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获得有关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有效复印件。
4。考生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原件。
5。2023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
6。个人简历及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资格复核申请表(汕会考复核〔2023〕1号模板)1份
二、其他事项
各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本人考试报名和准考证等有关证件,以免遗失和损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可自行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个人考试信息。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申请时间为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按复核后处理),或者向省级会计主管部门申请成绩复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资格复核申请表和有关材料一律限时新递送或直接送达汕尾市财政局会计评价科复核办,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汕尾市2023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考生们一定要认真阅读,严格遵守。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轻松备考,我们会及时更新中级会计考试的历年真题和模拟试题等,想要获取更多中级会计考试的干货内容和题库资料,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优题宝”小程序即可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