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2023年江苏省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了,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于2023年4月1日开始,2024年3月31日结束。以下为2023年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安排相关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时间安排】
2023年江苏省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了,202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于2023年4月1日开始,2024年3月31日结束。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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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和方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
一、学习内容: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执行。
二、学习方式:
1、企业类(含我市各类企业、在宁部属及省属企业)
会计人员以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单位如需组织面授培训,应使用南京市市财政局开发的面授管理软件加强管理。应在培训前10天把培训方案向南京市财政局报备,培训前一周报送培训计划,培训前一天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考勤管理等,督促学员认真学习。
2、行政事业类(含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会计人员采取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方式,具体培训方案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江苏省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安排有关内容,希望有所帮助!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很强,相关知识更新也较快,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引导会计人员持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相挂钩。而且是否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是各单位先进评选、高端人才选拔的重点考核项目。因此,获得初级会计资格证的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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