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兴安盟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成绩合格者可以在11月7日至12月7日期间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成绩合格单(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领取时间分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考生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原件。领取地点将根据报名点信息进行安排,并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入库。以下是具体通知详情以及相关联络方式:
一、 集中领取时间
2023年11月7日—12月7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证书领取携带资料
(一)携带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
3。成绩合格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
(二)代领事项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委托他人审核并领取。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资料原件。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并领取证书。(报名点查询方式:查看证书管理号第13—15位。分别对应:351兴安盟财政局;352乌兰浩特市财政局;353科右前旗财政局;354科右中旗财政局;355扎赉特旗财政局;356突泉县财政局;357阿尔山市财政局。)
四、其他事项
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取得技术资格人员入库备案功能备案后,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以上是2023年兴安盟初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通知的具体事项。如需更多信息或有任何问题,请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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