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初级会计证书颁发通知
近日,兴安盟会计网发布了《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兴安盟考区成绩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通知》。该通知明确了2023年初级会计证书的颁发时间为11月7日至12月7日。同时,考生需要携带1.身份证原件、2.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原件以及3.成绩合格单来领取证书。此外,证书领取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代领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上述携带资料原件。考生成绩合格后,可前往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领取证书。具体报名点查询方式为查看证书管理号的第13至15位,分别对应各财政局。另外,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还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技术人员入库备案功能备案,然后进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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