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复核和成绩复查通知
一、概述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佛山市现就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和成绩复查等事项进行通知。
二、考后资格复核
# 1. 复核对象
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包括《财务管理》科目免考的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未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 2. 复核条件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应符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中的相关规定。具体条件包括:
-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并应在2024年7月2日前取得。
- 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相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只有教育部批准的高校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拥有全日制统招大学学士学位证和自考学士学位证的考生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现行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专业名称和学习时间,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
# 3. 时间和方式
考后资格复核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考生需在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期间,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三、成绩复查
# 1. 申请对象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复查仅限于核查考生答卷是否存在漏评、分数加总是否有误等情况,不重新评分。
# 2. 申请时间和方式
成绩复查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考生需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模块进行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核和成绩复查申请,以免错过办理时间。
3.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或拨打服务热线。
五、总结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佛山市将对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和成绩复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确保顺利获得资格证书。复核和复查均采用线上办理方式,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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