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政策解读
为深化人才评价体系改革,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政策介绍。现做相关政策解读。
1. 政策背景
2020年7月,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曾印发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该政策有效期已满,因此需要进行修订。
2. 主要内容
政策共分为五章,包括总则、基本申报条件、破格申报条件、答辩和附则等章节,共计22条,具体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破格申报条件,以及需要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的答辩范围等。
其中,第一章总则阐释了制定的目的和依据、职称名称以及适用范围。第二章规定了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包括思想政治、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和业绩以及继续教育等四个方面。第三章明确了具有真才实学、成绩突出、贡献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第四章明确了需要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的答辩范围。第五章则主要解释了有关词语和概念。
3. 涉及范围
职称评审适用于在全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此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报考条件的人均可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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